2024年刑事責任年齡處理原則

2024年刑事責任年齡處理原則
刑事責任年齡處理原則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達到一定年齡、精神正常者實施犯罪行爲,應該對自己的犯罪行爲應負刑事責任。

那麼刑事責任年齡處理原則是:

1、不涉及是否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應當認定其沒有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

2、涉及是否已滿十八週歲的,應當認定其未滿十八週歲。

3、雖未查清被告人準確出生日期或實施被指控犯罪日期,但有證據可以證明被告人實施被指控犯罪時已滿十四周歲,已滿十六週歲或者已滿十八週歲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