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質量評查

庭審質量評查
建築工程質量驗評依據是什麼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 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檔案;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 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透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