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使用權做抵押在建的房子算一併抵押嗎

建設用地使用權做抵押在建的房子算一併抵押嗎
建設用地使用權做抵押在建的房子算一併抵押嗎
將建設用地的使用權進行抵押時,如果沒有將房屋進行抵押的,可以視爲一併抵押,如果房屋是抵押後建的,應該一併拍賣,但是抵押權人不能就房屋優先受償。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條【抵押權對新增建築物的效力】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後,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築物不屬於抵押財產。該建設用地使用權實現抵押權時,應當將該土地上新增的建築物與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處分。但是,新增建築物所得的價款,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