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對騙購外匯罪既遂的定罪標準

刑法對騙購外匯罪既遂的定罪標準
刑法對騙購外匯罪既遂的定罪標準
現行刑法對騙購外匯罪既遂量刑規定,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數額較大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單位判處逃匯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