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酒駕的幾種情況是什麼

不算酒駕的幾種情況是什麼

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爲成爲醉駕。刑法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要是醉駕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話,可以不認爲構成犯罪或者免於刑事處罰。而除了刑事責任外,對於醉酒駕駛的行爲,還需要承擔行政方面的責任,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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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酒駕的幾種情況是什麼
下列三種情況不算酒駕:
1.喝酒後突發緊急情況需要開車的,比如突發疾病或者其他意外需要去醫院但是撥120就不能及時趕到了。但處罰需要依據實際情況來判定。
2.飲酒後車內休息。僅僅只是飲酒後在車內休息,是不算酒駕的。但如果存在駕駛行爲,造成車輛移動,如打火、放手剎等,一樣會被追究責任。
3.酒後在小區停車。根據有關規定,向社會開放通行的小區、單位內部道路、公共停車場、地下車庫等均屬於道路的範疇。只要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認爲駕駛行爲已經完成,所以小區裏停車車內是不允許有啓動狀態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