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人可以作爲第三人嗎

居間人可以作爲第三人嗎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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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人可以作爲第三人嗎
1、居間人不能作爲第三人。居間人是爲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爲報告資訊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繫的中間人。居間人本人並不參與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與第三人無關,也並不能作爲第三人。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