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合同補充條款

商品房預售合同補充條款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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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房屋預售合同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雙方的名稱、國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組織的,必須由法人代表簽名。

2、商品房名稱。也就是購房者要購買的商品房的名字、位置、編號、平面圖紙等。

3、房屋使用性質。應明確是住宅用房、辦公用房還是經營用房或其他。

4、商品房的數量,購房者要購買的套數,每套的面積應以平方米來計算。

5、商品房的面積。這裏要注意明確是建築面積還是使用面積、其他面積,因爲這些面積和概念所代表的內容是不同的。同時在合同中還應明確房屋面積的誤差範圍,規定如果誤差超過一定幅度時,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

此外,在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共用部分面積與專用部分面積,對購買的商品房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的比例或範圍也需明確。

6、約定每平米的價格。由於商品房預售的是期房,即購買和交付使用之間隔了一定的時間,因此價格條款在合同確立時已經確定,雙方就不能擅自變更。但是可以約定如果遇到重大情勢變更出現房地產開發商依此價格不能完成施工或獲暴利而導致對購買者明顯不公平,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適當調整價格條款,並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7、約定商品房的質量。包括預售房屋的地段、樓層朝向、房屋的結掏及功能,裝修狀況、設備、約定的建材配備等級、保修期限、公共配套設施等。

8、購房款的交付方式和期限。既包括預售款的支付方式即在什麼時候支付,支付多少,分一次付清還是分期付清,每次付款的數額, 也包括房屋交付使用的期限。

9、商品房產權轉移的方式以及期限。由於預售商品房時房屋尚在建造之中,開發商還沒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證,預售合同中就要明確規定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預售方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去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房產證並按預售合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10、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請求違約賠償,直至解除合同。例如房地產開發公司未能按原定日期完成房屋建設,且耽誤相當時間的,或落成的房屋實際使用面積與預
售合同所列的實用面積相差太遠的,或落成後房屋的材料與預售合同相差甚遠,則購買方可提出違約賠償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