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的妻子有責任嗎

擔保人的妻子有責任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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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的妻子有責任嗎

一般來說擔保的債務因爲並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經營,不會認定爲共同債務,擔保人的妻子也不用承擔責任。

認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主要考慮兩個標準:一是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即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之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爲夫妻共享,該債務均視爲共同債務。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儘管夫妻事先或事後均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視爲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