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賭債的綁架罪

索要賭債的綁架罪

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準確地把握和適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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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欠款人的家人是綁架罪嗎,索要賭債的綁架如何定性

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合法債務也不能採取非法手段討要,用綁架欠債人的方式還錢,已經是犯罪行爲了、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以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爲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