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的房子可以賣嗎

貸款的房子可以賣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貸款的房子可以賣嗎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就是,未還清貸款的房子可以進行買賣,但前提是必須已經取得房屋權證,因爲二手房交易是以房產證爲準的。

還未結清貸款的房子,若已經取得了房產證,可以透過三種方式轉讓。

1、轉按揭

即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並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是按揭中的房屋爲簡單直接的一種交易方式。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該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應用多的方式。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若買方不願意出資幫賣方還清貸款的話,賣方可以選擇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但前提是得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果符合條件,賣方可以透過抵押向銀行貸出一定的款項來付清交易房屋的貸款,解除該房產的抵押,後促成交易。

法律依據: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