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的收益歸誰所有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的收益歸誰所有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透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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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不破租賃收益歸誰所有

買賣不破租賃租金一般是給新房東,因爲實際上房屋所有人已經變更,債權人也發生了變更。

《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旨在保護承租人的利益。但該條規定並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沒有權利對承租人在產權變更前的違約行爲追究責任。現行法律並未限制房屋產權變更後,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據現存有效的租賃合同,對承租人以前的違約行爲主張合同權利,這種合同權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