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要回已給前夫的孩子撫養權

怎樣要回已給前夫的孩子撫養權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那麼如何爭回孩子撫養權?今天,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一下內容爲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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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要回已給前夫的孩子撫養權?有什麼方法?

你好,我國法律對怎樣要回已給前夫的孩子撫養權有以下規定:建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只有訴訟解決,具體委託律師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