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開庭時間是多久

一般開庭時間是多久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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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醉駕開庭時間一般是多久

一般在二十天左右就可以開庭了但判決時間一般從法院立案後一個半月內宣判。

按照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經過3個階段,即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和審判階段。


1、第15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批准延長一個月。


2、第169條規定對於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3、《刑事訴訟法》第20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批准。

具體從批捕到判刑要多少時間,要結合當地法院的案件量及案件複雜程度決定。一般情況下,不超出上述規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