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強迫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強迫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強迫他人吸毒罪立案標準:違反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爲。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以下三種情形從重處罰:
(
1)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
2)國家工作人員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
3)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強迫他人吸毒的。
法律依據:
最高院、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53號
第一條 以營利爲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衆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刑法》
第三百零二條【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透過資訊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第九十八條本法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