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三百五十條

刑法三百五十條
刑法妨礙祕密罪第三百五十條的內容
  刑法第三百五十條是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走私製毒物品罪。  刑法沒有妨礙祕密罪,相關的有【侵犯商業祕密罪】【非法獲取國家祕密罪;非法持有國家絕密、機密檔案、資料、物品罪】【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資訊罪;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資訊罪】【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祕密罪】【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爲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軍事祕密罪】【故意泄露軍事祕密罪;過失泄露軍事祕密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條 【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走私製毒物品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產、買賣、運輸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配劑,或者攜帶上述物品進出境,情節較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爲其生產、買賣、運輸前款規定的物品的,以製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