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糾紛應該怎麼樣處理?

金融借款糾紛應該怎麼樣處理?
金融借款糾紛應該怎麼樣處理?
1.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3.金融借款糾紛申請執行的期限爲兩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沒有規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算。如果有中斷是由可以中斷。
4.法院在使用普通程序審理民事案件時,要求當事人須於收到本院舉證通知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完成舉證;在適用簡易程序時,要求當事人須於收到本院舉證通知之次日十五日內完成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