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處理借款合同糾紛

 

可以採取協商,仲裁以及訴訟的方式。一般情況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爲債權人,即出借人,被告多爲借款人。在特殊情況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債務人,所謂特殊情況是在債務人認爲債權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時可能向法院起訴,如債權人銀行等金融機構直接扣收貸款,或者債務人重複還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