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可以不給配偶嗎

遺囑可以不給配偶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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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遺囑財產給子女不給配偶是否合理

丈夫遺囑財產給子女不給配偶是否合理要根據情況分析,丈夫另立遺囑將財產分給子女,不分給妻子的合理性要看這部分財產是丈夫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是丈夫的個人財產,那丈夫不分給妻子是合理的。

2、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丈夫只有權處理屬於他的那一部分財產,首先要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遺囑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生效。遺囑的時效爲兩年。

《繼承法》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