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留遺囑能分配配偶那一半嗎?

老人留遺囑能分配配偶那一半嗎?

一、老人留遺囑能分配配偶那一半嗎?

老人和配偶之間的夫妻財產與個人財產問題受《婚姻法》的約束。《婚姻法》及司法解釋規定歸個人所有的就是個人財產,除此之外,自然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財產的話,根據《繼承法》規定,子女和老人配偶作爲第一順位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故一般情況是子女和老人配偶平分,各分50%。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首先按照《婚姻法》的規定,有一半是屬於老人配偶的。另一半是老人的財產,對這部分財產,根據《繼承法》規定,子女和老人配偶作爲第一順位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子女和老人配偶基本平分,故,一般來說,老人配偶能分全部財產的75%,子女分25%。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2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爲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爲準。”

《繼承法》第20條第三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遺囑人在訂立新的遺囑中,不論是否明確撤銷、變更原遺囑,只要前後兩個遺囑的內容相牴觸,即意味着前遺囑被推定爲變更或撤銷。全部牴觸,全部撤銷,部分牴觸,部分撤銷。但是,如果遺囑人原來所立的遺囑是公證遺囑,在變更或撤銷原遺囑時,仍需經原公證機關辦理。3、遺囑人的行爲與遺囑相牴觸時,其牴觸行爲則被視爲對原遺囑的部分或全部撤銷。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老人透過留遺囑進行財產分隔的,必須符合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財產認定的標準,即只能對自己的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涉及到對配偶財產進行分割的,是不合法的,可能導致遺囑的不合法,導致遺產繼承的矛盾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