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 行政賠償範圍包括

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 行政賠償範圍包括
我想諮詢一下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 行政賠償範圍包括什麼
對於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 行政賠償範圍包括什麼這個問題,(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爲。 第三十五條 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爲影響的範圍內,爲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