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勞動合同

福建省福州市勞動合同
福建省莆田市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徵收土地,徵地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等相關費用。


(一)徵收耕地面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統一按相應耕地地類平均年產值的10倍、15倍(人均耕地不足0.4畝)、1倍計算。


(二)徵收園地等其他地類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計算倍數按附件1的相應標準執行


(三)市轄四區的水田平均年產值統一爲1600元/畝,旱地平均年產值統一爲1300元/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