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保護系列

專利保護系列
行醫系列

醫療事故罪


客觀方面:表現爲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就診人死亡或健康受到嚴重損害(結果犯)。


主體:特殊主體即醫務人員(從事診療、護理的人員還包括藥劑人員及經批准的個體行醫人員)。


主觀方面:過失


非法行醫罪


客觀方面:表現爲非法從事營利性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要求情節嚴重。


主體:一般主體,但限於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自然人。


主觀方面: 故意並有牟利目的。


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


客觀方面:表現爲擅自爲他人進行:


①節育復通手術;


②假節育手術;


③終止妊娠手術;


④摘取宮內節育器。要求情節嚴重。本罪與前罪是特殊與一般的關係。


主體:同上。


主觀方面:同上。


血液系列編輯


非法組織賣血罪


客觀方面:行爲犯,表現爲非法組織或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主體:一般主體。


主觀方面:故意並有牟利目的。


強迫賣血罪


客觀方面:行爲犯,表現爲非法組織或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迫他人出賣血液。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主體:一般主體。


主觀方面:故意並有牟利目的。


採集供應制作罪


客觀方面:危險犯,要求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的。


主體:一般主體。


主觀方面:故意並有牟利目的。


採集供應制作事故罪


客觀方面:結果犯。


主體:特殊主體即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單位犯罪。


主觀方面: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