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喚時間限制一般爲多久

傳喚時間限制一般爲多久
傳喚時間限制一般爲多久
1、一般限制在十二小時以內,對於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其住處進行訊問。
2、傳喚應出示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頭傳喚,不需要證明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