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傷拘留10天后不賠償民事

輕微傷拘留10天后不賠償民事
輕微傷拘留多少天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拘留期限有着嚴格的規定,但在規定的範圍內具體拘留幾天不一定,那得看具體情節。


治安管理處罰法還規定了不執行拘留的情節: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二)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


治安管理處罰法還規定了可以調解的情形,所以打人致輕微傷不一定就會受到行政處罰,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