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物業公司的服務合同幾年一簽

針對物業公司的服務合同幾年一簽
針對物業公司的服務合同幾年一簽
1、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爲二年至五年。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具體期限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約定,最長至業主大會與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止。
2、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屆滿時,業主大會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原合同可以繼續履行至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止。
3、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時,應當明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並向業主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的名稱、辦公場所、聯繫方式和資質等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