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錢不還沒借條只有轉賬記錄

朋友借錢不還沒借條只有轉賬記錄

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爲就屬於個人債務的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透過書寫借條收條的形式形成的,但是隻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爲收取欠款的法律憑證。債務的履行就是債權的實現,債務和債權共同構成債的內容在某種意義上講,有把握的債務可以滿足你的需求,否則,你將無力償還,甚至花掉你的現金儲蓄,導致你破產,或大大減少你的投資。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借錢給別人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要如何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爲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透過網絡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帳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帳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帳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十七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公民的債權受到侵犯時,可以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債務人原住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係存在的證據,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目前很多人在與對方建立債權債務關係時,並不會要求對方書寫欠條,而是會直接的轉賬,不少人會懷疑此種沒有借條的出借金額是否可以被返還。根據民事訴訟法可以知道,對於有轉賬記錄的債務糾紛案件,只要可以提供其他的相關材料,此時也是可以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