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計算公式

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的計算公式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爲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爲,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爲,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爲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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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的直接財產損失賠償費如何計算

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的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財產受到損害,恢復原狀爲第一位的救濟,恢復原狀不能的,可以採用賠償損失作爲第二位的救濟。

根據上述規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傷害可獲得必要的賠償外,還可因其直接的財產損失而要求賠償。直接財產損失的賠償應當以受損壞的財產的實際價值爲限。包括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而不能修復的,以及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