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與建設局土地轉讓糾紛

開發商與建設局土地轉讓糾紛
土地轉讓糾紛
1.作爲夫妻共有財產,進行處置應當徵得配偶的同意,如果受讓方爲善意第三人,且已經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認定交易行爲合法有效。 2.籤的協議有效,如果另有他人主張權利,可能導致無法實現合同目的,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即使無效,對方負有返還資金的義務。 4. 是否辦理土地證等手續,完善交易中的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