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撤銷婚姻房產分割協議嗎

能撤銷婚姻房產分割協議嗎
能撤銷婚姻房產分割協議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能撤銷婚姻房產分割協議,即當事人是由於重大誤解而訂立的該協議;是一方使用欺詐手段騙取對方訂立的協議;是一方或者第三人脅迫對方訂立的協議;以及協議是顯失公平的。
二、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條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條
  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爲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