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假釋這一法律嗎

中國有假釋這一法律嗎
假釋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第一,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內沒有出現刑法第86條規定的情形,即沒有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漏罪,或者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爲,假釋考驗期滿,就認爲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


第二,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再犯新罪或者發現其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行沒有判決,應當撤銷假釋,分別依照刑法第70條、第71條的規定實行數罪併罰。


第三,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爲,尚未構成新的犯罪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撤銷假釋,收監執行未執行完畢的刑罰。


第四,對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如果在假釋考驗期滿以後,才發現其在假釋考驗期限內又犯新罪,只要沒有超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也應當依照刑法第86條的有關規定,撤銷假釋,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刑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第五,犯罪分子被假釋後,原判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繼續執行。原判有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假釋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