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後銀行遲遲不放款誰負責

房子過戶後銀行遲遲不放款誰負責
房子過戶後銀行遲遲不放款誰負責
【問題解析】
房子過戶後銀行遲遲不放款由存在過錯的一方負責。因購房者的原因銀行不放款可以主張退房,一併由購房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售房者的原因銀行不放款應當退還房款及定金,一併由售房者承擔相應的利息損失。
【法律依據內容】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爲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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