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年金

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年金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爲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爲每月1500元。


6、贍養老人:納稅人爲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以上就是工資稅款扣除的相關情況的,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工資扣稅的基數,如果未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申報稅費的,那麼還是需要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的,具體情況由司法機關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取證後作出合法的判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