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監獄打官司

和監獄打官司
如果之前在監獄,後來打官司判刑八個月,是怎麼算的
  如果在判刑前,已經被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而被拘留、逮捕進行羈押的,判刑後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