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之間房屋過戶的費用

親人之間房屋過戶的費用
親人之間房屋過戶的費用
房產過戶費用與親屬關係無關,依據交易雙方的不同情況,具體稅費明細如下:
一、契稅:(一般由買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買方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繳納;
2、買方首次購房90平方以上(含90平)144平方以下的房產按照1.5%繳納;
3、以下情況按照3%繳納:
(1)144(含144平)平方以上 ;
(2)買方不是首次購房;
(3)車庫
(4)非普通住宅(商業用房);
二、營業稅:(一般由賣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房產證滿2年,144平方以下的普通住宅房產免徵營業稅;
2、房產證不滿2年,按照5.55%繳納營業稅;
3、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房產證滿2年的按照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爲:(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乘以稅率5.55%;
4、商鋪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爲:(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乘以稅率5.55%;
三、個人所得稅:(一般由賣方繳納,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房產證滿五年,並且是賣方夫妻名下唯一一套房產免徵個人所得稅;
2、賣方夫妻名下不是唯一房產或房產證未滿5年,按照1%繳納;
3、商鋪按照差額繳納,計算公式爲:(上次購買價格—現在出售價格)乘以稅率20%;
四、其他費用相對較少:
交易費:6元/平方乘以房屋平方數 ;
工本費: 一個證件80元;共有權證20元/個;
評估費:評估總額的千分之五(銀行貸款需要繳納);
抵押工本費:100元(銀行貸款需要繳納);
購房證明:20元一份,一般需開3份;
公證收費標準: 300元(如不能本人親自辦理,需要辦理本業務收費)。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