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丟失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一般可參照哪些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