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撤銷

管轄權異議撤銷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如何提出管轄權異議撤銷


在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以後,原告申請撤訴時,如果管轄權異議的裁定尚未作出,受訴人民法院做出准予撤回裁定的,對管轄權異議不再審查,並在裁定書中一併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