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地對換轉讓協議

士地對換轉讓協議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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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轉用、徵收士地情況


  

土地所有權人:城區居民管理處東環路居受員會;城區居民管理處長安路居要會;易州性石莊村委會;易州桂子村委會;凌雲冊鄉龍鴻頭村委會

位置:東環路居委會村南;長安路居委會村南;石莊村西;桂子村西;龍頭村南

地類:耕地2.3333公頃,林地2.0799,其他農用地0.1102公頃

面積:4.5234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