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獨生子女證歸誰

離婚後獨生子女證歸誰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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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證補辦

補辦獨生子女證所需材料:1、本人結婚證。2、身份證。3、戶口簿。4、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社區出具的現階段婚育狀況證明。5、原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審批表。6、單位發放獨生子女保健費。7、單位落實獨生子女其他獎勵優待的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