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單印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違法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宣傳單印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違法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宣傳單印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違法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宣傳單印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違法。法律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
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如果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出現上述情況的,其內容無效。
所以宣傳單印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的,該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且無效。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不合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
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
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