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能保釋員工嗎,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在我國許多犯罪者犯罪後,由於罪行較輕或調查機關在調查時發現與原有罪行不一致時,這時犯罪者可以透過保釋這一特殊行爲取得自由權利。那公司法人能保釋員工嗎,都有哪些法律規定呢,下面小編就爲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公司法人能保釋員工嗎,都有哪些法律規定

一、保釋條件

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第六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對需要逮捕而證據還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七十一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

逮捕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六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都有哪些法律規定。這類法律規定在我國的法律中有着明確的規定。規定我國的相關逮捕者在審訊機關進行審訊時,一旦發現與事實不符或逮捕不當的,應在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或單位。所以法人也可以保釋自己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