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的勞動關係

建築工程的勞動關係
如何區別建築工程中的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包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等)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係,其與勞務關係存在本質的區別。


1、勞動關係是基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要素的結合而產生的關係;勞務關係產生的依據是雙方的約定。如果雙方不存在協商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沒有書面協議,也不存在口頭約定,而是根據章程的規定而產生的一種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應當認爲是勞動關係而不是勞務關係。


2、勞動關係是一種不平等的關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管理和被管理,支配和被支配的關係,是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產生的一種勞動者提供勞動,用人單位付報酬的穩定關係;勞務關係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契約關係,不存在管理與被管理的情況,勞務方只要按照約定完成工作任務即可,另一方無權作出額外要求。


3、勞務關係一般被認定爲民事合同關係,發生勞務關係糾紛通常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而勞動關係則適用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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