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中的第3人可以請律師嗎

被告中的第3人可以請律師嗎

法律顧問的責任是爲聘請單位就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査法律事務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維護聘請單位的合法權益。擔任法律顧問是我國律師主要業務之一,隨着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發展和對外開放,法律顧問的作用將愈顯重要。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被告中的第3人可以請律師嗎
1.被告中的第三人可以請律師,民事訴訟第三人是指對他人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請求權,或者雖無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而參加到原告、被告已經開始的訴訟中進行訴訟的人。 第三人是指對原告與被告的訴訟有獨立的請求權,或者案件的結果會直接影響到其法律上的利害關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條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 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爲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衝突的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