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合同的一方可以是多人嗎

簽訂合同的一方可以是多人嗎
夫妻一方簽訂合同訴訟主體可以是雙方嗎

夫妻一方對另一方所負債務的承擔問題以及和債權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是調整夫妻財產關係和保護債權人利益,和訴訟中合同之債是有所區別的。故在處理合同糾紛案件中,一般不應將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的配偶列爲共同被告。


在簽訂合同時,首先要明確各方當事人的姓名,因爲當事人是合同的主體,如果不明確當事人,就無法明確根據合同進行交易的雙方主體,在產生糾紛後,就無法確定權利的享受和義務的承擔,在合同涉及多方當事人的時候更是如此,故應當把合同中各方當事人都規定到合同中,明確各方當事人的身份資訊。明確合同中的各方當事人,才能體現出合同簽訂及合同內容是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發生爭議時,各方當事人能夠依據合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