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合夥經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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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便利店可以隨時辭職嗎

理論上是不可以的,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儲存通知單位的證據。到期員工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並結清工資,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即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爲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 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