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第九條包含些什麼內容設立貸款公司,其投資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一)投資人爲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二)資產規模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三)公司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四)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五)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