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款逃跑如何定罪

捲款逃跑如何定罪
捲款逃跑如何定罪
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捲款逃跑,可能涉嫌貪污罪,如果是一般公司工作人員,可能涉嫌職務侵佔罪。
以貪污罪來說,《刑法》規定,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爲。
所謂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此外,根據規定,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也可以成爲本罪的主體。不具有上述特殊身份的一般公民與上述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貪污罪的共犯論處。
以職務侵佔罪來說,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
【貪污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論。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勾結,夥同貪污的,以共犯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