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無權請求損害賠償

離婚時無權請求損害賠償
離婚時哪些情況能請求損害賠償

離婚後夫妻財產分割中可提出損害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協議時應同時對債權債務進行分割,不得因離婚而損害他人和國家、集體的利益,這不僅是法律的規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個公民都應自覺遵守。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之前,需要先對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做出區分,不然的話就有可能導致一方的利益受到損害。而要是夫妻是因爲一方具有法定過錯行爲導致離婚的話,那麼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進行離婚損害賠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鄭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