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錄集
首頁
法律生活
社會保障
婚姻家庭
住房保障
房產交易
學校教育
計劃生育
養老服務
網絡生活
車輛交通
徵地拆遷
兵役轉業
法律職場
公司經營
企業辦事
工資服務
節假福利
合同事務
人事服務
勞動工傷
行政
糾紛問題
建設工程糾紛
互聯網糾紛
稅務糾紛
醫療糾紛
房產糾紛
法律經濟
損害賠償
金融服務
金融保險
債權債務
賠償標準
知識產權
涉外專長
律師解答
婚姻家庭解答
交通事故解答
徵地拆遷解答
公司經營解答
合同事務解答
行政解答
勞動糾紛解答
互聯網糾紛解答
稅務糾紛解答
醫療糾紛解答
房產糾紛解答
工程糾紛解答
金融保險解答
債權債務解答
工傷賠償解答
損害賠償解答
涉外專長解答
非訴訟解答
訴訟仲裁解答
刑事辯護解答
環境保護解答
知識產權解答
法律顧問解答
合同範本
知識產權合同
房地產合同
經營合同
金融合同
服務合同
技術合同
貿易合同
買賣合同
轉讓合同
勞動合同
租賃合同
承包合同
運輸合同
代理合同
其它合同
法律科普
法律法規
法律文書
刑事辯護
環境保護
罪名庫
鑑定
其他法律
非訴訟
訴訟仲裁
出境入境
法律顧問
範文協議
證明
當前位置:
法錄集
>
法律
>
正文
勞動法第137條
分類:
法律
閱讀(1.61W)
勞動法
第82條司法解釋
第八十二條用人
單位
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
書面
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標籤:
勞動法
勞動工傷法規
工傷賠償
相關文章
合同法第137條
民訴法第137條(三)
刑法第137條第一款
刑法第137條詳細解釋
民法典第137條的解讀
民法通則第137條規定
勞動法第40條第41條
勞動法第六條第七條
熱門文章
勞動法第40條第3法
勞動法第59條
勞動法第41條第42條
勞動法第41條及第42條
勞動法第49條
勞動法第七條第二
民法通則135條和137條
勞動法第96條
精選推薦
勞動法第九條
勞動法第36條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宿舍條件
勞動法第72條
申請勞動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勞動法第67條
勞動法第36條至第43條
《勞動法》第36條
勞動法第40條
2018國際勞動日是幾月幾日 國際勞動節在第幾季度
勞動法第25條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猜你喜歡
老公掙的錢跟你有關係嗎?
欠別人錢沒給法院拘留多久?
刑事辯護及羈押必要性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怎麼填
結婚之前買的車算不算共同財產
低壓電器授權委託書
什麼叫過失犯罪
員工調崗後是否有試用期
管道工程給排水勞務分包合同
典當企業法人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