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過程中民事爭議的依據是否合法

行政複議過程中民事爭議的依據是否合法
行政複議過程中民事爭議的依據是否合法
1、行政複議過程中民事爭議的依據應當合法。
2、複議機關審理複議案件,依照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上級行政機關制定的其他規範性檔案。行政機關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複議案件,還要依據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複議機關依據的法律規定對所審理的複議案件必須是現實有效的,屬尚未公佈,喪失法律效力以及因與上一層次的法律規定相牴觸而被撤銷的法律規定不能作爲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