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有名無實可以算婚姻無效嗎

夫妻有名無實可以算婚姻無效嗎
夫妻有名無實可以算婚姻無效嗎
1.可以雙方溝通協議離婚或向法院起訴離婚,協議離婚: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後,到夫或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帶各自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照片,離婚協議。 起訴離婚:向對方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
2.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還能夠維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時調解無效,也不能准予離婚。  
3.法律依據:《民法典》規定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4.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